资格审查结果公示
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粉末活性炭采购项目(2025-2027年)(第二包)[项目编号:YG2202500380-BD-02]项目资格后审工作已经完成,现将资格审查结果予以公示,具体如下:
序号 | 投标申请人 | 资格审查结果 (通过/不通过) | 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
1 | 江西群利活性炭有限公司 | 是 | / |
2 | 深圳市景瑞环保材料有限公司 | 是 | / |
3 | 天津普瑞特净化技术有限公司 | 是 | / |
4 | 江苏良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是 | / |
5 | 合肥煜创碳业有限公司 | 是 | / |
6 | 内蒙古瑞茂节水科技有限公司 | 是 | / |
山西新辉活性炭有限公司 | 是 | / | |
8 | 黔西南正胤活性炭科技有限公司 | 是 | / |
9 | 淮北市洁力活性炭有限责任公司 | 是 | / |
10 | 湖南天煜炭业有限责任公司 | 是 | / |
注:投标人资格条件中,有类似工程业绩要求的招标项目,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见附件。
公示时间从2025年10月18日00时00分至2025年10月21日00时00分止。
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项目资格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向招标人书面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的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持招标人的异议答复和投诉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投诉受理部门(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招标监督小组
联系人:熊工
联系电话:020-87159059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中山一路12号
招标人: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日 期:2025年10月18日
中标候选人公示
投资项目代码 | / | |||||||
投资项目名称 | / | |||||||
招标项目名称 | 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粉末活性炭采购项目(2025-2027年)(第二包) | |||||||
标段(包)名称 | 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粉末活性炭采购项目(2025-2027年)(第二包) | |||||||
公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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