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大东区文官街道办事处2022-2023年度秸秆环保处理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沈阳市大东区文官街道办事处2022-2023年度秸秆环保处理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8月16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2-210104-00295
项目名称:沈阳市大东区文官街道办事处2022-2023年度秸秆环保处理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375,000.00
最高限价(元):375,000
一、本部分一般应包含但不限于如下主要内容:
(1)履约期限及履约地点:秸秆粉碎及深翻作业必须在2022年11月25日前完成。悬平,起垄截止至2023年4月25日前完成(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内容为准);采购人指定地点。
(2)付款方式:项目完毕全部工作量并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100%。
(3)服务内容:文官街道办事处辖区内需要清理秸秆面积约3000亩。
要求四道工序:①秸秆粉碎 ②深翻还田 ③平整镇压 ④恢复地界或恢复地垄(具体采用哪种方式以该地块村民和村民代表意见为准)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等要求:符合国家要求,并且保证来年耕地地力,达到村民或村民代表满意。
(5)需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6)验收标准及方法:按照国家标准要求,由村民及村民代表以及办事处人员签字验收为准。
(7)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要求,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按照国家标准要求。
二、工作目标及工作标准
(一)秸秆粉碎深翻还田
釆用大马力拖拉机等农机具,按照秸秆粉碎、深翻作业、平整镇压、恢复地界(或恢复地垄,具体采用哪种方式以该地块村民或村民代表意见为准)等作业程序,将粉碎的玉米秸秆深翻埋入25-30厘米的耕地土底层,实现秸秆全部还田,消除火灾隐患,深度必须达到20-25厘米,秸秆要翻埋入土,地表要平整。秸秆粉碎及深翻作业必须在2022年11月25日前完成。悬平,起垄截止至2023年4月25日前完成(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内容为准)。机械化深翻还田作业质量应达到:深、平、透、直、齐、无、小七字要求,即:
深:达到规定深度20-25厘米、深浅一致;
平:地表平坦、犁底平稳;
透:开墒无生埂,翻垡碎土好;
直:开墒要直,耕幅一致,耕的整齐;
齐:犁到头,耕到边,地头、地边整齐;
无:无重耕、漏耕,无斜子、三角、无“桃形”;
小:墒沟小、伏脊小。
三、工作机械监管要求
响应文件中所提报投入本项目机械在本项目完成离地前采购人会对各机械进行实时监控,在此之前不得离开本项目区域(如:工作机械损坏现场无法修理(经请示采购单位批准后离场修理)或者恶劣环境条件等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否则中标人有权解除合同,由供应商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 报价要求
响应总价包含了完成本项目的全部费用,包括完成秸秆粉碎清理、深翻、平整、复垄等工作所发生的机械费、人工费、保险费、运输费、测量费、其他费用及所有价格内外税金及合理利润等不可预知风险所发生的费用,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该项目为固定单价合同,招标文件3000亩为估计亩数,最终结算以实际亩数为准。
报价要求:该项目为固定单位,该项目单价最高限价为125元/亩,超过此报价视为无效投标。
供应商每亩单价需按照服务价格明细表中内容详细报价,服务价格明细表中总价为报价一览表中固定单价。有的土地只需要两道工序或者三道工序,最终结算价格按工序价格结算,不按照每亩单价计算。
最终结算价格=实际工序单价*实际亩数
五、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
1)中标供应商未能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服务时间提供服务(因采购人和天气原因除外),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中标总价3‰的数额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采购人经济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2)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否则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合同履行期限:秸秆粉碎及深翻作业必须在2022年11月25日前完成。悬平,起垄截止至2023年4月25日前完成(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内容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等政府采购政策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是能够承接本次全部服务采购内容的中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8月05日 08时30分至2022年08月12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8月16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2年08月16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华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沈阳市大东区东北大马路瑞公馆B4座25层)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本项目投标时不要求纸质投标文件,供应商可自行在单位进行电子解密或供应商授权代表自行准备电子设备进行现场解密,各供应商应在开标时现场提交一份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备份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密封递交,该备份文件仅在适用《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1]363号)文件》相关情形时使用。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沈阳市大东区文官街道办事处
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文官街86号
联系方式: 024-882554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华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东北大马路瑞公馆B4座25层
联系方式: 024-88026111
邮箱地址: hs_huazhao@163.com
开户行: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奥体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华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 5402018800002398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家桐
电话: 024-88026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