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咨询项目2024年度劳务服务采购询比公告
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湖北省协诚交通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环保咨询项目2024年度劳务服务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组织公开询比,现邀请潜在供应商参加竞标。
1.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1.1项目名称:环保咨询项目2024年度劳务服务采购
标段名称:环保咨询项目2024年度劳务服务采购
1.2采购编号: HBJT-XCHBGS-240105001
1.3建设(交货、服务)地点:湖北省内,具体项目地点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1.4采购内容及范围:环保咨询项目2024年度劳务服务采购(以下简称“本项目”),
(一)大气污染辅助巡查: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对项目现场存在的大气污染突出问题进行现场巡查,记录现场情况,每月发现并有效记录大气污染突出问题不少于30个;(二)水污染辅助巡查: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对项目涉及污染河流、湖泊现象进行现场巡查,记录现场情况,每月发现并有效记录河湖水污染突出问题不少于45个。具体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1.5最高采购限价:991800元(其中大气污染问题辅助巡查服务581400元,水污染问题辅助巡查服务410400元,各类劳务服务控制单价为单个项目大气污染问题辅助巡查服务每个月17100元,水污染问题辅助巡查服务每个月34200元。)。供应商所报单价和总价应分别不高于分项限价和最高限价,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1.6计划工期(交货期、服务期):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1.7质量要求:满足采购人工作需要;
1.8其他: /
2.供应商资格要求2.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应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详见采购公告附录。
2.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2.3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每个供应商最多可对1个标段竞标;每个供应商允许中1个标。
3.采购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若为联合体竞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交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ec.hbjttz.com)进行注册登记。
3.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1月12日至2024年1月16日23时59分止(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平台”,在所竞标标段下载采购文件。未按规定从“平台”下载采购文件的,采购人 (“平台”)拒收其响应文件。
3.3采购文件下载时须支付文件费500元/标段,售后不退。
4.响应文件的递交4.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19日09时30分。
4.2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
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台”,选择所竞标标段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通过CA数字证书上传。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上传后,“平台”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平台”)将拒收。
4.3响应文件的制作、网上递交、开启环节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门户(“平台”—帮助中心—CA办理)。
5.发布公告的媒介
采购公告在湖北交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ec.hbjttz.com/)、湖北交投智能检测股份有限公司(http://www.hbjtznjc.com/)上发布。
6.评审办法本次采购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
7.其他/
8.联系方式采 购 人:湖北省协诚交通环保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大道26号湖北国展中心广场东塔19楼
联 系 人:汪女士
联系方式:18971087258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大道28号湖北交投大楼西塔光明中心34楼
联 系 人:张先生、张先生
联系方式:027-84668396
监督单位:湖北交投集团纪委派驻纪检八组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大道26号湖北国展中心广场东塔1609室
联系电话:027-50180510
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资质等级要求 |
供应商须是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注:
1、供应商应提供内容清晰可辨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对于发生重组或变更的供应商,应提供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营业执照的变更记录复印件:
3、相关证明材料建议正本彩色打印。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企业业绩要求 |
近5年独立承担过至少具有1个劳务服务项目。 |
注:
1、近年完成的业绩证明材料要求:应出具合同协议书扫描件。上述材料应能完整反映资格审查要求的业绩指标,若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技术指标,应由该业绩项目的业主出具证明材料予以补充说明,否则评标时不予认可。
2、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近5年指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
3、业绩个数以合同数量计算,一个合同只可计算一个业绩,不可重复计算。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企业信誉要求 |
1、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 2、供应商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3、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供应商没有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交通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5、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供应商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记录名单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2)供应商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 (3)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5)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对象,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
注:本表中“近三年”是指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往前推算的3年,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 | 数量 | 资 格 要 求 |
项目负责人 | 1 | 近5年作为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主持过1个劳务服务项目。 |
注:
1、供应商应附上述人员有效的身份证、职称证(如有)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它相关证书(如有)的扫描件,所有证件的扫描件均应清晰可辨,否则,将被认为证书无效。
2、项目负责人个人业绩证明材料要求:须附合同协议书的扫描件。如果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均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技术指标或没有体现人员岗位信息,应由该业绩项目合同协议书的甲方(或项目建设单位业主)出具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否则评标时不予认可。
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近5年,指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
4、业绩个数以合同数量计算,一个合同只可计算一个业绩,不可重复计算。
5、项目负责人应提供供应商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其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其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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