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甘肃省农业农村厅 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2年甘肃省地膜科学使用回收实施方案的通知》(甘农财发〔2022〕10号)《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财政农业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实施方案及资金计划的通知》(甘农财发〔2022〕8号)《高台县2022年度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及废旧地膜回收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高农发〔2022〕167号)文件精神,我局对往年参与实施农业环保项目的废旧农膜回收企业,在满足环评手续齐全、回收加工能力强的基础上,由企业自愿提出申请,经农业部门评审,拟确定由高台县新宇塑业有限公司、酒泉新恒泰井盖制造有限责任公司参与开展高台县2022年度地膜科学使用试点及省级财政农业生态环境保护项目,采取划定回收区域范围、签订包片协议、建立“十有标准”回收网点等措施,开展废旧地膜回收加工再利用工作。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对项目拟承担单位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反映,过期不予受理,反映材料必须真实,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2年7月28日至2022年8月3日。
联 系 人:秦国伟
联系电话: 13689364480 0936-6621629
高台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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