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7月26日 17:09 来源: 【打印】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马鞍山市智慧环保建设项目第三方审计服务采购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马鞍山市生态环境信息中心(马鞍山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所) | ||
行政区域 | 安徽省 | 公告时间 | 2022年07月26日 17:09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2年07月26日 | 更正日期 | 2022年07月26日 |
更正事项 | 采购公告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管安妹、唐淼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55-2492859、2223552 | ||
采购单位 | 马鞍山市生态环境信息中心(马鞍山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所) | ||
采购单位地址 | 马鞍山市映翠路360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联系人:吴雁 联系方式:0555-8357050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安徽双赢招投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马鞍山市湖南东路2899号(江南大健康科技园6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管安妹、唐淼 电话:0555-2492859、2223552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AHSYZTB-2022-28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马鞍山市智慧环保建设项目第三方审计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7月2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竞争性磋商公告
更正内容: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具备经财政部门批准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分所,分所参加的,须提供总所的授权委托书)执业证书;
2.2联合体磋商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参与响应的,从事财务审计服务的供应商须具备经财政部门批准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分所,分所参加的,须提供总所的授权委托书)执业证书。
联合体成员(包括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家;
联合体各方应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交联合体协议书。
3.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4.已从安徽双赢招投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获取磋商文件
5.供应商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记录以《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不良行为信息处理暂行办法》(马公管〔2016〕35号)为准):
(1)磋商日前两年内未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 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5分的。
(2)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5分到9分(含9分)且公布日距磋商日超过3个月。
(3)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到19分(含19分)且公布日距磋商日超过6个月。
(4)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到29分(含29分)且公布日距磋商日超过12个月。
(5)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30分以上(含30分)且公布日距磋商日超过24个月。
现更正为: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具备经财政部门批准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分所,分所参加的,须提供总所的授权委托书)执业证书;
2.2联合体磋商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参与响应的,从事财务审计服务的供应商须具备经财政部门批准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分所,分所参加的,须提供总所的授权委托书)执业证书。
(2)联合体成员(包括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家;
(3)联合体各方应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交联合体协议书。
3.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4.已从安徽双赢招投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获取磋商文件
5.供应商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记录以《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不良行为信息处理暂行办法》(马公管〔2016〕35号)为准):
(1)磋商日前两年内未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 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5分的。
(2)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 5分到9分(含9分)且公布日距磋商日超过3个月。
(3)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到19分(含19分)且公布日距磋商日超过6个月。
(4)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到29分(含29分)且公布日距磋商日超过12个月。
(5)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30分以上(含30分)且公布日距磋商日超过24个月。
更正日期:2022年07月2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更正是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磋商文件中与此相关内容均作相应更正。其他未涉及的部分不做更正,请供应商及时获取。如有疑问,请及时与代理机构联系,由此给供应商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马鞍山市生态环境信息中心(马鞍山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所)
地址:马鞍山市映翠路360号
联系方式:联系人:吴雁 联系方式:0555-83570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双赢招投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马鞍山市湖南东路2899号(江南大健康科技园6楼)
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管安妹、唐淼 电话:0555-2492859、222355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管安妹、唐淼
电 话: 0555-2492859、2223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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