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景洪市药事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环保技术咨询服务
云南省
一、招标条件
景洪市药事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环保技术咨询服务经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云南白药集团中药资源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云南白药集团中药资源有限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行业规定,项目已具备公开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景洪市药事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环保技术咨询服务。
2.2招标范围:
(1)根据国家、行业、地方的现行规定,完成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全力配合招标人完成环境影响报告审批业务上的报件工作,确保本项目顺利通过评估中心审查,确保最终取得环保局对本次环境影响报告的批复。
(2)按照招标人提供的本项目环评及环评批复要求,承担本项目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并出具合法有效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3)根据国家、行业、地方的现行规定,在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基础上,成功申请取得本项目排污许可证。
(4)根据国家、行业、地方的现行规定,在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基础上,编写本项目环境应急预案,并按要求取得环保部门的备案。
2.3服务期限:(1)环境影响评价:15日历天内完成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文件编制,60日历天完成环境影响评价并取得批复;(2)项目应急预案编写、备案:收到甲方通知后,30日历天内完成;(3)项目环评验收:收到甲方通知后,30日历天内完成报告编制及评审;(4)取得排污许可证:收到甲方通知后,20日历天内完成。
2.4服务地点:云南省景洪市。
2.5质量要求:出具的所有相关成果文件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条例以及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并通过有关部门组织的评审,取得专家评审意见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复文件。
2.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7本次招标不统一组织项目现场勘察,有需要开展现场勘查的请自行联系招标人。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明文件。
3.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至2023年连续3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若公司成立不足1年,须提供成立至今的企业财务会计报表;若公司成立1年以上但不足3年的,须提供成立至今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
3.3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至少2名国家注册环评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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