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南航集团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工程技术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现对喷漆项目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项目简介1.1 招标项目名称:南航工程技术分公司2024年喷漆项目设备采购-包二【重新招标】。
1.2 项目编号:CZ2024008214/02。
1.3 项目类别:货物类。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招标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本项目通过公开招标采购方式,每个包选取1家中标人,投标人可任选其中一个包投标,亦可选择多个包投标,但投标文件必须每包单独制作和递交,本项目可兼投兼中。项目总限价金额
包一已完成
包二(采购编号:CZ202400821402)
序号 | 产品名称 | 单位 | 采购数量 | 含税单价限价(单位:元,人民币) | 含税总价限价(单位:元,人民币) |
1 | 静电空气辅助喷枪 | 套 | 6 | 60000 | 360000 |
2 | 静电空气喷枪 | 套 | 2 | 60000 | 120000 |
3 | 高压喷漆泵 | 套 | 3 | 70000 | 210000 |
4 | 低压喷漆泵 | 套 | 1 | 60000 |
60000 |
5 | 油漆搅拌器 | 套 | 2 | 15000 | 30000 |
6 | 褪漆枪 | 套 | 2 | 4200 | 8400 |
7 | 褪漆泵 | 套 | 1 | 35000 | 35000 |
合计 | 823400 |
注:1、以上均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本项目采用固定金额采购模式。招标人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或总价)的报价,将导致报价无效。最高单价限价金额和最高总价限价金额,是用户单位根据2024年核准的预算金额核算所得,最终结算应以具体签署的合同约定为准。
1.6 交货地点及交货期限:
序号 | 交货内容 | 交货地点 | 交货时间 |
2 | 喷漆喷枪类设备 | 技术分公司湖北基地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个日历日内交货完毕。 |
1.7 合同期限: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8 本项目只接受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或招标人于本文件中指定的网站下载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1.9 本项目提供的产品/服务应符合中国现行各项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管理规范等规定及要求。本项目鼓励使用低碳、新能源、节能、环保产品。
2、投标人资格要求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如分公司投标,须取得总公司的授权。(注意:须提供分公司、总公司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分公司自身满足以上要求的证明材料以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文件;授权文件请按照投标文件格式五要求填写。
2.2 供应商为本次采购标的物的合法制造厂家或代理商,若为制造厂家,其代理商同时参与本项目的,代理商不得通过符合性审查;若为代理商,则必须取得制造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合法授权,(注意:须提供制造厂家的证明材料,要求能够充分证明其具有合法生产权利及生产能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生产设备型号清单、生产场地照片等);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厂家满足上述要求的证明材料及针对本项目的合法授权书。)
2.3 分支机构(分公司)以自己名义投标的,不得使用法人(总公司)的资质与业绩。
2.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已划分标段的)或本项目投标。分支机构(分公司)与法人(总公司)、同一法人(总公司)下设的多家分支机构(分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5 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注意: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者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已被移除出黑名单或失信主体名单。(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信用中国网站显示信息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以上两项证明材料可一并提供或择一提供。如择一提供,视为投标人承诺均不在两项名单中;任何时候,如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发现投标人在任一名单内的,视为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境外企业、港澳台地区企业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本款规定的材料。
2.6 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2.7 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2.8 递交文件的投标人之间在本项目过程中登陆,购标、递标、开标解密等任何一个环节存在IP地址异常一致的,或者支付平台服务费、提交各类保证金等付款行为的银行账户一致的,不得通过符合性审查,且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涉嫌违规的这些行为按第二章第二节《投标人须知》中第3.4.6的规定,以及依据本招标文件的其他规定和法律法规进一步审查、追究责任。
2.9 须能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意:提供202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开具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件1份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检验平台上该发票的检验截图。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评标委员会有权认定其不具备投标参与资格;
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