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南航集团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工程技术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现对南航工程技术分公司2024年飞机称重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竞价采购。
1、项目简介1.1 项目名称:南航工程技术分公司2024年飞机称重设备采购项目 。
1.2 项目编号:CZ2024008001。
1.3 项目类别:货物类。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项目内容、规格、限价或预算:
序号 | 采购内容 | 规格 | 采购数量 (单位:个) | 单价限价 (单位:元) | 总价限价 (单位:元,人民币) | 备注 |
1 | 称重设备地秤 | 与原有的AC30-60Scale地秤相匹配,每个地秤配套1个止挡和2个斜坡,用于A330飞机称重 | 6 | 135000 | 810000 | 应免费配备一套能包含所有地秤设备配套装运小车 |
2 | 称重设备过渡桥 | 与地秤AC30-60Scale配套的标准过渡桥,用于A330飞机称重 | 4 | 16000 | 64000 | |
3 | 称重设备过渡桥 | 与地秤AC30-60Scale、标准过渡桥AC30-60-AS匹配的330/340过渡桥,用于A330飞机称重 | 4 | 17000 | 68000 | |
合计 | 942000 |
注:1、以上均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本项目采用固定金额采购模式。竞价人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或总价)的报价,将导致报价无效。最高单价限价金额和最高总价限价金额,是用户单位根据2023年实际使用量和2024年核准的预算金额核算所得,最终结算应以具体签署的合同约定为准。
1.6 交货地点及交货期限:
序号 | 交货内容 | 交货地点 | 交货时间 |
1 | 飞机称重设备 | 北京市大兴区大兴国际机场南航机库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交货完毕。 |
1.7 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8 本项目只接受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或采购人于本文件中指定的网站下载本竞价文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
1.9本项目提供的产品/服务应符合中国现行各项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管理规范等规定及要求。本项目鼓励使用低碳、新能源、节能、环保产品。
2、供应商资格要求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如分公司参加本次竞价,须取得总公司的授权。(注意:须提供分公司、总公司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分公司自身满足以上要求的证明材料以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文件;授权文件请按照响应文件格式五要求填写。如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及港澳台地区注册的供应商,则须提供合法有效的所属国/地区(含港澳台)的公司商事登记证明或证书扫描件及中文译本,并应附有供应商或其负责人的签章(境外及港澳台地区供应商所提供的任何书面文件均应符合此项要求,下同)。
2.2 供应商为本次采购标的物的合法制造厂家或代理商,若为制造厂家,其代理商同时参与本项目的,代理商不得通过符合性审查;若为代理商,则必须取得制造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合法授权,(注意:须提供制造厂家的证明材料,要求能够充分证明其具有合法生产权利及生产能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生产场地照片;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厂家满足上述要求的证明材料及针对本项目的合法授权书。)
2.3分支机构(分公司)以自己名义参加本次竞价的,不得使用法人(总公司)的资质与业绩。
2.4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次竞价项目。分支机构(分公司)与法人(总公司)、同一法人(总公司)下设的多家分支机构(分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次竞价项目。
2.5 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注意: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者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已被移除出黑名单或失信主体名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信用中国网站显示信息为准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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