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北方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重工)计划于2024年8月5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生产能力、信誉良好、符合招标要求的企业参标。
一、招标项目
关于沈阳北翔航空科技有限公司烘烤设备采购招标,招标编号:CGZB202407-DZ012。
二、招标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详见附件(一)。
(二)中标单位按照北翔科技要求制造并发货到指定地点。
三、招标时间及报名方式
(一)招标时间、地点。
1.招标时间:2024年8月5日。
2.招标地点:北方重工5号楼1
(二)报名方式:投标人请于2024年8月4日前到北方重工采购总公司报名,具体事宜请与招标联系人接洽。
(三)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在开标前缴纳投标保证金24000.00元整,标书费500.00元整(标书费不予退还),否则视其投标无效。
2.投标保证金、标书费以电汇或现金方式缴纳到北方重工财务总公司。
账户名称:北方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行:(请与相关业务人员联系确认信息)
账号:(请与相关业务人员联系确认信息)
四、交货日期
具体到货时间根据合同要求确定。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
(二)投标人须具备相应产品的生产、经营、运输和如期交货的能力。
(三)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六、标书(两份,一正一副)
响应招标的单位于2024年8月4日前,将密封好的投标文件和投标报价单(报价单另打印密封)交于北方重工招标现场,对于迟交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投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一)投标函、资质承诺书。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委托投标的,提供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在北方重工及其他单位的主要业绩。
(六)投标企业生产设备、技术力量、验收标准、产品技术、售后服务情况说明材料。
七、投标要求
(一)投标人根据收到的招标文件进行投标,在投标截止日前可书面或电话向招标人查询有关情况并要求解释。
(二)招标文件在发出后的3日内,招标人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修订或补充。
(三)投标人应按照标书的要求,认真、完整、真实的填写投标文件及投标人基本情况。
(四)投标文件不得涂改、增删,如必须修改时,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方为有效。
(五)为确保招标工作的公正性和保密性,防止串标行为的发生,此次招标采用现场当场唱标,招标人多轮议价最终选定中标人的方式进行。
八、合同主要条款
(一)招标会现场约定。
(二)其他事项
1.除不可抗拒因素,投标人不得单方面终止合同及有关协议,遇有特殊情况必须提前1个月通知招标人,否则按违约处理。
2.投标人严格按招标人要求组织供货,经招标人验收、使用达不到质量要求,招标人有权退货,并由投标人承担因此发生的费用及损失。
3.招标人在交货期内有权安排具体交货时间、数量,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投标人承诺服从招标人安排。
4.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终止供货,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回,并赔偿给招标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九、付款方式
90%到货款,10%质保金。
十、联系方式
招标组织单位:北方重工采购总公司
地点: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16号
招标联系电话:13904059943
招标联系人:聂俭彬
十一、北方重工纪检、审计监察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15002450500
附件:1.设备规格型号、数量
2.招标要求
3.投标函
4.资质承诺书
5.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6.授权委托书
7.报价单(投标单位专用)
北方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7月31日
附件1
设备规格型号、数量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1 | 大型烘烤设备(18立方米) | 详见技术要求 | 台 | 4 |
2 | 小型烘烤设备(10立方米) | 详见技术要求 | 台 | 4 |
3 | 高温烘烤设备(1立方) | 详见技术要求 | 台 | 1 |
附件2
招标要求
大型烘箱技术要求
1
设备名称:大型烘箱
2
数量:肆台
3
设备用途及基本要求:
3.1
该设备主要应用于大型飞机起落架零件维修车间,用于起落架维修的零件消
除应力及除氢使用。
3.2
本技术要求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定,
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供方应保证提供符合技术协议书和现
行业国内标准的优质产品。
3.3
制造商所提供的设备应是合格和成熟产品,并在国内飞机起落架领域或航空
领域有5 台以上的销售业绩。投标时制造商需提供用于国内飞机起落架行业
或航空领域的相同类型的设备用户清单(要求列出用户名称、设备型号、出
厂日期、销售合同,用户联系人及电话)。
3.4
制造检测标准:
AMS 2750G《高温测量》;
BAC5621M《波音工艺规范-材料处理温度控制》;
HB5354-94《热处理工艺质量控制》;
HB5425-2012《航空制件热处理炉有效加热区测定方法》。
制造商具有ISO9000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提供有效认证证书的复印件。
3.5
设备必须是全新的且选用优质材料制造,造型美观,具有较高稳定性及可靠
性。设备使用、操作、维修方便,售后服务优良。
4
设备的要求及主要技术规格参数:
4.1
常规外形尺寸参数要求:
工作室尺寸约D4100×W2100×H2100 mm(深*宽*高)(电控柜、顶部电机
及风机除外,以最终设计为准);
有效尺寸:D3800×W1800×H1800 mm(深*宽*高)
4.2
温度范围:室温~300℃
4.3
烘箱制作材料要求:
外壁材料Q235 冷轧钢板,表面静电喷塑,颜色灰白;内箱材料优质不锈钢
板SUS304,内箱局部加强;保温材料高密度硅酸铝纤维棉
4.4
门、观察窗要求:
大门箱体前部双开门(对开门),联动迫紧把手锁,迫紧式密封;门密封采用
日本进口硅橡胶密封条,迫紧式密封,抗老化,不开裂;观察窗双开门上包2
含400×400mm 多层钢化玻璃观察窗;
4.5
台车要求:
箱体外部一台转运手推车,箱内外用轨道连接,台车通过轨道进出箱体,
台车不锈钢制作,上下两层结构,下层承重2000Kg,上层 承重 800Kg,下
层固定放置重物,上层为多段拼接式,放置小型零件。
4.6
仪表及温度要求:
按D 类仪表配置,控温精度±1.1℃;温度范围为常温+20℃~300℃;升温
速率空载时室温至190℃,不大于 30 分钟;温度均匀度(TUS)按炉子 5 等设
备,温度均匀性≤±14℃(全量程任意点)
4.7
精度要求:
系统精度(SAT)按炉子 5 等设备,最大允许差值≤±2.8℃,SAT 不合格不允
许修正;传感器精度Pt100 分度铂电阻 A 级(±[0.13+0.0017|t|]℃
=0.43℃,按照 180℃的使用温度计算的)记录仪精度±1.1℃,且记录仪表不
允许修正偏差;
4.8
设备记录时间要求:
到温时间点任意设定温度点,到温后自动捕捉到温时间并呈现控制屏上;屏
幕时间1 个月时间误差≤1min;连续工作时间不小于 72 小时;
4.9
空气循环要求:
空气循环装置内置空调间、循环风道及长轴通风机,通过改善送风气流,提
高了空气流量,增强加热和冷却的能力,大幅改善了烘箱内的温度均匀性;
新风换气装置箱体顶部强制排气风机,设备超温报警以及利用控制器偏差报
警输出控制强排电机启停,防止热积损,加强湿气排出、快速降温;压力
平衡口(防爆泄压口)对可挥发性有机蒸汽具有防爆作用,自动平衡箱体
内外压力,当箱内压力升高或爆炸瞬间开启泄压口。
4.10
其它要求:
独立控制柜包含温度调节器显示面板、超温保护器、总电源漏电断路器、温
度记录仪、三色灯塔等;加热器SUS304 铠装不锈钢加热管;测试孔箱体右
侧中部两个φ50mm,配耐温橡胶塞;
5
控制系统
5.1
控制器要求:
至少7 寸彩色可编程触控屏,可显示温度设定值、当前温度值,可显示记录3
三个月以上的温度数据、曲线状态画面,可显示故障代码等。加热器回路控
制SSR(固态继电器)无触点等周期脉冲调宽;
5.2
温度控制与显示要求:温度设定与显示采用触摸屏设定,触摸屏显示。
5.3
温度记录仪要求:
三通道数字记录仪,一级或二级仪器,带合格证,装机之前必须按照要求进
行计量,计量合格后方可装机:
① 数字记录仪至少为 3 通道记录仪,连接三根记录铂电阻,同一界面同时
输出高、低、中三个温度点;
② 数字记录仪的精度要求:±1.1 ℃或者最高温度 0.3%取大者(计量合格
后再装机);
③ 数字记录仪分辨率要求:0.1 ℃;
④ 数字记录仪的时间继电器的要求不超过±1 s/min(计量合格后再装
机)。
5.4
电源要求:
电源:AC380V;电源线为五线(四芯电缆+保护接地线)
5.5
接口要求:
通讯接口RJ45 以太网接口,烘箱每次烘烤的零件信息和烘烤温度、时间等
数据都可连接至车间的智能维修系统;
数据接口为USB 接口;
预留接口预留后期增加扫描枪及上位机控制及相关接口,便于后期功能扩
展,烘箱每次烘烤的零件信息和烘烤温度、时间等数据都可连接至车间的
智能维修系统;
5.6
人机互联功能要求:可在手机APP 端或者电脑端实时监控烘箱温度的功
能,并在温度异常时触发报警提示;
5.7
传感器要求:
传感器必须采用性能稳定可靠、测温精准的传感器
6
安全保护系统
6.1
独立超温保护器
独立超温保护,温度异常过升报警,断开加热器电源,电机保持运转,并启
动新风换气装置,防止热积损,报警信号灯状态声光提示;4
6.2
漏电断路保护器
带漏电、短路、过流保护的断路器启动,有效保护所有电器元件;
6.3
控温仪表偏差报警(高温、低温保护)
当测量温度值高于设定的偏差报警值时,仪表自动停止加热输出信号,电机
保持运转,并启动新风换气装置,防止热积损;低于偏差报警值时,自动恢
复加热输出信号,停止强排装置;
6.4
过载电流保护
循环电机电流过载发生时,报警信号灯状态声光提示;
6.5
其他保护
三相电源缺相/相序保护、 回路短路保护、 加热器短路保护、 接地保护、
急停按钮(带防尘罩)。三色灯塔:设备待机、运行、故障等状态,带蜂鸣
器,上述所有保护均以声光报警提示。
7
质保
7.1
附件及备件
(1)卖方免费提供标准配置和标准附件、专用工具、质保期内必须的备品、
易损件,并列出清单(含单价、供应商等信息)。
(2)保修期后满三年内,卖方应以不高于清单价格向买方提供配件、工具
或服务。
(3)卖方提供设备出厂合格证、装箱清单。
(4)卖方提供设备使用的所有检测装置、仪器仪表的检定、校验证书、校
验标准。
(5)提供质保期后,设备运行两年所必要的备品、备件,并列出清单。
(6)卖方提供技术资料(包含但不限于使用说明书、关键零部件清单、设
备总图和主要部件装配图、电气设计图、供水供气设计图、各类设备质量证
明文件等纸质或软件光盘或U 盘备份)
7.2
预验收:
(1)卖方在交货前向买方提交书面检验合格报告(须含监控、测量仪表校
准、检验合证书等,但不作为最终检验合格的依据)。
(2)买方在卖方发货前,到制造单位或使用现场依据本技术条件进行预验
收。
(3)买方有权对检验、测试不合格的设备予以拒收,不接受卖方对其进行5
维修。
(4)买方在使用现场对到货进行开箱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设备、设施,
有权拒收。
(5)预验收合格后,卖方方可发货。
7.3
安装、调试:
(1)买卖双方在买方现场进行开箱验货(卖方负责卸货、开箱),核对发
货清单,目视检查不能有任何损坏、缺陷、数量不符等问题,并做详细记
录,双方签字确认。
(2)不符合技术要求或双方约定的货物,卖方应无偿更换或补发,并承担
所有费用。
(3)若双方对设备质量、规格等发生分歧,买方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
复验,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证明作为买方向卖方提出更换、维修、补齐、索
赔的有效证据。卖方承担全部费用(含第三方机构检测费)。
(4)卖方负责安装与调试,并承担相应的全部费用(费用在报价总价中列
出)。买方派出相关人员进行工程监理,卖方有义务和责任解答买方提出的
相关问题。
(5)卖方对安装和调试进行详细记录(包含但不限于安装说明、调试项
目、合格标准等),安装、调试结束且各项目、指标、参数等符合相关要求
后,视为调试合格,双方签字确认、备案。
7.4
培训
(1)卖方在生产现场为买方工作人员就其提供的设备、设施的使用、维护
进行培训。
(2)双方协商制定培训计划,明确课程内容、课时、人员数量、考核标准
等。
(3)受训人员书面及实操考核合格后,方可认为完成培训。
(4)卖方承担因提供培训产生的全部费用。
7.5
终验收:
(1)安装、调试符合要求后方可进行验收。
(2)以出厂检验标准、技术条件、合同、国家或行业标准等文件相关要求
作为验收依据,在双方签字确认的技术协议中约定详细条款。
(3)双方授权人员在现场逐项进行实物及功能验收,卖方向买方提供相关
书面材料证明其提供的设备、设施符合验收要求,并演示相关功能。(4)需政府有关部门或第三方机构参与的环保、安全、消防等项目验收,
须取得相应批复许可和/或合格报告后方可认为验收合格;验收合格之前对
设备调试、升级等发生的所有费用由卖方承担。
(5)自(3)节至本节所述验收项目完成后,双方签字确认,完成终验收;终
验收所需材料至少包含预验收合格资料、现场开箱检查合格资料、交接单、
安装记录、调试报告、培训合格记录等。
质量保证:
(1)卖方保证提供的设备、设施、配件为全新未使用过。
(2)卖方交付的设备总体保修期至少一年,控制系统及主要设备/部件保修
至少两年,关键设备/部件保修至少三年(均以双方签署验收报告计,双方
确定主要设备与重要设备清单),保修期内应及时提供维修、技术支持等服
7.6
务(1 小时响应,24 小时到达现场,五个工作日排除故障);非人为原因造
成的故障、损坏卖方应予以维修并承担所有相关费用。
(3)保修期内,提供至少一次免费维护、保养服务;保修期外,卖方负责
终生维修、并提供备件及技术支持。且对软硬件升级、扩展所需的费用予以
优惠。
小型烘箱技术要求
1
设备名称:小型烘箱
2
数量:肆台
3
设备用途及基本要求:
3.1
该设备主要应用于大型飞机起落架零件维修车间,用于起落架维修的零件消
除应力及除氢使用。
3.2
本技术要求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定,
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供方应保证提供符合技术协议书和现
行业国内标准的优质产品。
3.3
制造商所提供的设备应是合格和成熟产品,并在国内飞机起落架领域或航空
领域有5 台以上的销售业绩。投标时制造商需提供用于国内飞机起落架行业
或航空领域的相同类型的设备用户清单(要求列出用户名称、设备型号、出
厂日期、销售合同,用户联系人及电话)。
3.4
制造检测标准:
AMS 2750G《高温测量》;
BAC5621M《波音工艺规范-材料处理温度控制》;
HB5354-94《热处理工艺质量控制》;
HB5425-2012《航空制件热处理炉有效加热区测定方法》。
制造商具有ISO9000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提供有效认证证书的复印件。
3.5
设备必须是全新的且选用优质材料制造,造型美观,具有较高稳定性及可靠
性。设备使用、操作、维修方便,售后服务优良。
4
设备的要求及主要技术规格参数:
4.1
结构:
箱体结构、热风循环系统、控制安全系统为一体,独立电气控制柜。使用
SUS304 不锈钢加热管加热,冷却方式为自然冷却和强制排气冷却。
4.2
常规外形尺寸参数要求:
工作室约D2300×W2100×H2100 mm(深*宽*高),(电控柜、顶部电机及风
机除外,以最终设计为准);
有效尺寸D2000×W1800×H1800 mm(深*宽*高);
4.3
烘箱制作材料要求:
外壁材料Q235 冷轧钢板,表面静电喷塑,颜色灰白;内箱材料优质不锈钢
板SUS304,内箱局部加强;保温材料高密度硅酸铝纤维棉;
4.4
门、观察窗要求:2
大门箱体前部双开门(对开门),联动迫紧把手锁,迫紧式密封;门密封采用
进口硅橡胶密封条,迫紧式密封,抗老化,不开裂;观察窗双开门上包含
400×400mm 多层钢化玻璃观察窗;
4.5
台车要求:
箱体外部一台转运手推车,箱内外用轨道连接,台车通过轨道进出箱体,台
车不锈钢制作,上下两层结构,下层承重1000Kg,上层承重 500Kg,下层固
定放置重物,上层为多段拼接式,放置小型零件。
4.6
仪表及温度要求:
按D 类仪表配置,控温精度±1.1℃;常温温度范围为常温+20℃~300℃;
升温速率空载时室温至190℃,不大于 30 分钟;温度均匀度(TUS)按炉子 5
等设备,温度均匀性≤±14℃(全量程任意点)
4.7
精度要求:
系统精度(SAT)按炉子 5 等设备,最大允许差值≤±2.8℃,SAT 不合格不允
许修正;传感器精度Pt100 分度铂电阻 A 级(±[0.13+0.0017|t|]℃
=0.43℃,按照 180℃的使用温度计算的)记录仪精度±1.1℃,且记录仪表不
允许修正偏差;
4.8
设备记录时间要求:
到温时间点任意设定温度点,到温后自动捕捉到温时间并呈现控制屏上;屏
幕时间1 个月时间误差≤1min;连续工作时间不小于 72 小时;
4.9
空气循环要求:
空气循环装置内置空调间、循环风道及长轴通风机,通过改善送风气流,提
高了空气流量,增强加热和冷却的能力,大幅改善了烘箱内的温度均匀性;
新风换气装置箱体顶部强制排气风机,设备超温报警以及利用控制器偏差报
警输出控制强排电机启停,防止热积损,加强湿气排出、快速降温;压力
平衡口(防爆泄压口)对可挥发性有机蒸汽具有防爆作用,自动平衡箱体内
外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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