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价采购公告
广安发展供应链管理有限 公司(采购人) ,拟对 广安发展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024 年燃料油(或燃烧油)采购 项目进行公告询价采购,现邀请符合本次要求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一) 项目编号: GYL-ZB-2024-0 5 。
(二) 项目 名称: 广安发展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024 燃料油(或燃烧油)采购 项目 。
(三)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
(四) 采购预算 / : 4242.5 元 / 吨 ( R 含税 £ 不含税 ) 包含材料、运输、装卸、利润、税金等完成本项目的一切费用。
(五)合同履行期限 : 供货数量 达到 200 吨或时间到 6 个月即合同终止。
(六)采 购 内容: 因生产沥青砼需要,现需采购燃料油(或燃烧油)约 200 吨,预计采购金额约 85 万,结算时以实际供货数量为准。
二、采购要求
(一)采购 金额 : 约 85 万元,具体以实际结算为准。
(二) 合同履行期限: 供货数量 达到 200 吨或时间到 6 个月即合同终止。
(三)付款方式: 按月结算,每月 26 日对账结算,供应商提供齐全结算资料( 13% 增值税专用发票、双方签字盖章的对账单、采购人司磅员及生产部负责人签字的过磅单、合同复印件等)才予以结算,采购人收到供应商付款申请审核无误后在次月 25 号前支付货款,供应商可开具轻油、重油、重质油、轻烃、橡胶再生油等项目增值税专用发票。
(四)供货地点 : 广安市前锋区桂兴镇渔桥村七组 ( 广安交投建材有限公司沥青拌合站 ) 。
( 五 ) 商品质量 标准:
1. 服务要求:符合国家有关制造质量标准,必须满足本项目需求的技术指标的合格材料,达到验收合格标准。
2. 质量 要求: 燃料 (或燃烧油) 油质量必须符合相应国家标准及地方环保标准,必须满足本项目需求的技术指标的合格材料,热值 ≥ 9500 ,不接受任何煤焦化产品。
3. 商品质量标准
燃料油(或燃烧油)质量必须符合相应国家标准、国家及地方环保标准,采购方只接受满足下表技术参数的燃料油(或燃烧油),不接受任何煤焦化产品。
检测项目 | 要求指标 |
热值 | ≥ 9500 |
含硫量% | ≤ 2.5 |
密度 15 ℃ kg/L | ≤ 0.991 |
运动粘度 50 ℃ | ≤ 180 |
闪点 PMCC ℃ | ≥ 66 |
倾点 ℃ | ≤ 24 |
灰分% | ≤ 0.10 |
铝+硅 | 80PPM/ 铝 30PPM |
水分% | ≤ 0.3 |
残炭重量% | ≤ 15 |
杂质% | ≤ 0.2 |
注:
采购方 将不定期对每车燃料油(或燃烧油)进行抽样取样送至双方都认可的具有检测资质的机构进行油品质量检测,若抽验产品与竞谈要求中燃料油(或燃烧油)质量、参数不相符或发现是煤焦化产品, 采购方 有权要求 供应商 每次支付 100000 元的违约金并立即终止与 供应商 的合同, 供应商 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责任, 采购方 有权追究 供应商 因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供应商 应确保提供的燃料油(或燃烧油)在春秋季节生产每吨沥青砼使用燃料油(或燃烧油)不超过 7Kg ,否则 采购方 有权要求 供应商 支付违约金 1 0 0000 元。
( 六 ) 询价 保证金的缴纳:
询价保证金金额: 8000 元,大写: 捌仟元整 。 意向供应 商 应在公告到期日 1 8 : 00 前交纳询价保证金至以下指定账户,询价保证金交纳方式应为转帐支票、电汇、网银等,不得采用现金的方式存入银行账户。
账户名称: 广安发展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东南支行
账号: 2316621619100004179
( 七 )询价保证金的退还
未中 选供应商 的 询价 保证金,将在 成交 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成交供应商的 询价保证金 将在 采购合同签订后 5 个工作日内原渠道无息退还。
( 八 )询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 在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 之 前放弃成交候选资格的;
2. 成交后放弃成交资格(法律法规规定的免责的除外)、不领取或者不接收成交通知书的;
3. 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照本项目采购公告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 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照本项目采购公告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
5. 供应商提供了虚假资料响应本采购项目的;
6 . 供应商在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
( 九 )履约保证金
1. 成交供应商 应在采购合同 签订 前向采购人缴纳合同 ( ☑ 含税 □ 不含税) 金额 3 % 的履约保证金。
2. 履约担保形式:现金或保函或保险合同。
① 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全额提交。采用该形式的履约担保必须通过 成交供应商的 基本账户 ( 基本账户 / 账户 ) 以银行转账方式提交。
② 以保函或保险合同形式全额履约担保提交。采用该形式的履约担保必须提供银行保函或专业担保公司保函或保险合同原件 ( 保函中必须有表明开立银行 / 公司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保证,见索即付,保函的格式和内容必须通过 采购人 的认可,在收到付款要求后立即支付索赔金额,无须 采购人 提供任何证据或经任何索赔程序)。
3. 履约保证金的退还:详见合同主要条款。
( 十 )采购合同签订
成交供应商应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 1 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并凭成交通知书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三、供应商参加本次 询价 活动应具备 的 条件
(一)一般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的法人资格 ;
2. 不存在以下限制投标情形:
( 1 ) 在最近三年内 供应商 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 2 ) 根据国家或四川省有关部门制定的联合惩戒措施规范性文件(联合惩戒措施包括限制参与工程招投标或限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的;
( 3 ) 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
( 4 )供应商 被 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要求 责令停业 或 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的;
注:属于以上限制投标情形之一情形的 供应商 ,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否则视为无效 响应,作废标处理。
(二) 特殊 要求 : 无 。
四 、 询价 文件获取时间及方式 :
(一)获取 询 价 文件 的时间: 2024 年 5 月 15 日 8 : 30 时 至 2024 年 5 月 15 日 18:00 时 ( 北京时间 ) 。
(二) 询价 文件获取 方式: 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 。
注: 参与询价资格不能转让,未按照本项规定的方式、时限获取询价文件的,其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五 、提交 报价 文件截止时间和询价时间: 2024 年 5 月 16 日 10:30 时 ( 北京时间 ) 。
六 、提交报价文件 方式和 地点:
1. 提交报价文件 方式: 现场递交 。
2. 提交报价文件 的地点: 广安发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室(广安市广安区宏志大道 773 号) 。 询价 文件必须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递交地点, 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报价文件不予接收 。
3. 报价文件的组成
( 1 )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
( 2 )资质证书(如要求);
( 3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复印件;
( 4 )报价表;
( 5 ) 其他: 无 。
以上资料均需加盖供应商 备案 公章,( 1 )( 2 )( 3 )( 5 )项为资格审查项。
七 、 活动流程及 成交规则
(一) 采购人组建询价小组对供应商的报价文件进行拆封、唱价 。
( 二 ) 询价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报价文件进行资格性审查,资格性审查不合格的报价文件做无效处理 。
( 三 ) 询价小组汇总资格性审查合格供应商的报价并排名,报价最低的为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次之为第二成交候选供应商,以此类推。询价小组根据报价排名最多可推荐三名成交候选供应商 ,供应商 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现场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对中标候选顺序进行排序。
( 四 ) 若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未按要求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存在其他丧失中选资格的情况时, 采购人可以按照 询价 小组推荐的 成交 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 成交 候选人为 成交 人,依次确定其他 成交 候选人与 采购 人预期差距较大,或者对 采购 人明显不利的, 采购 人可以重新招标。
( 五 ) 成交供应商须在成交结果公示 结束 后 1 个工作日内领取成交通知书。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后 1 个工作日内,凭成交通知书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若成交供应商未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后 1 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其所缴纳的询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八 、 询价失败
本次询价活动,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询价失败:
( 1 )符合专业条件的 供应商 或者对 询价 文件作实质响应的 供应商 不足三家的;
( 2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 3 ) 供应商 的报价均超过了报价上限,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 4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九 、其他事项
(一)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采购 有效期为 询价 时间结束后 60 天。
( 二 )意向供应商应认真考虑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一切价格风险因素,包括政策性调整、技术性调整、人工等物价上涨,任何因价格波动因素而要求采购人进行索赔以及增加费用或供货期延长将不被准许( 询价文件或合同另行约定的除外 )。
( 三 )在参与本项目过程中若发现意向供应商围标、串标、挂靠嫌疑,采购人有权暂停或取消本次采购,同时报送相关纪检部门,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处理,采购人有权采取其他方式进行采购。
( 四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经采购人查实成交供应商有围标、串标、挂靠行为的,采购人将单方面终止合同,造成的相关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 五 )本次采购活动由采购人监督人员进行监督。
( 六 )本公告仅适用于本采购项目,其中未明确事项可根据法律法规、采购人相关内控制度、采购合同及行业相关规范执行,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
十、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 采购 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 · 广安)( https : //gasggzt.cn/ )、广安发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gafzj t .com ) 、广安云采平台网站( https://gafz.tfygcgfw.com/ ) 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一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广安发展供应链管理有限 公司
联 系 人: 姜女士
联系电话: 17761153905
采购人异议受理人: 向先生
异议受理人电话: 15892389559
2024 年 5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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